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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食品冷链,你了解多少?
发布时间:2020-12-01  信息来源:  浏览次数:
 
一、食品冷链
 
  冷链物流涉及食品、医药和化工等行业,目前,食品冷链是我国冷链物流的大头,行业占比达90%。依据《冷冻食品术语与分类》(QB/T 5284-2018),冷链是为保持食品品质,从加工、贮藏、流通销售的全过程始终处于所规定的低温状态的物流过程。2020年10月13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年3月11日起实施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》(GB 31605-2020),这是首个食品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。其中,食品冷链物流是指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,使食品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湿度范围内的物流工程。
 
  1.1食品冷链构成
 
  食品冷链由冷冻加工、冷冻贮藏、冷藏运输及配送、冷冻销售四个方面构成。
 
  冷冻加工:包括肉禽类、鱼类和蛋类的冷却与冻结,以及在低温状态下的加工作业过程;也包括果蔬的预冷;各种速冻食品和奶制品的低温加工等。
 
  冷冻贮藏:包括食品的冷却储藏和冻结储藏,以及水果蔬菜等食品的气调贮藏,它是保证食品在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低温保鲜环境。
 
  冷藏运输:包括食品的中、长途运输及短途配送等物流环节的低温状态。在冷藏运输过程中,温度波动是引起食品品质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,所以运输工具应具有良好性能,在保持规定低温的同时,更要保持稳定的温度,远途运输尤其重要。
 
  冷冻销售:包括各种冷链食品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冷冻储藏和销售,随着大中城市各类连锁超市的快速发展,其逐渐成为完整的食品冷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。
 
  1.2食品冷链温度控制
 
  冷链食品在生产、加工、运输过程中,由于环境变换、交接需要,温度会有起伏波动,所以需要统一操作规范,对各环节进行温度控制。
 
  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-18℃以下,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-15℃,并要求尽快降至-18℃。冷藏车装载货物前,车厢内温度应预冷到-10℃以下。冷冻食品温度超过-12℃,拒收。冷冻陈列柜上货后要保持-15℃以下,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-12℃。
 
  冷藏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4℃以下,冻结点以上。运输、商品交接、食品品温回升温度限度均为7℃(个别果蔬除外)。冷藏陈列柜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0℃。冷藏陈列柜外部空气温度不超过24℃和55%RH。
 
  冷冻与冷藏食品预包装环境温度以实际情况15℃以下为宜。
 
  冷链食品运输环节所用车辆须配备温控记录仪来记录环境温控,用于存放冷链食品的冷库同样需要建立详细的温控信息记录。温控监测记录包括环境温度和产品温度,产品溯源时可以通过查验环境温度和产品温度来进行追溯。
 
  二、冷链食品分类
 
  前面介绍了与食品冷链相关的内容,那么什么又是冷链食品?冷链食品又有哪些?它是指易发生腐败变质的食品,包括食品原料、经过加工的食品或半成品、特殊的生物制品等。我国常见的冷链食品有肉类、水产品、果蔬等类别,具体分类见下表。
 
类别
范围
肉及肉制品
畜、禽、兽肉类及其制品(生鲜、冻肉、熟食等)
水产及其制品
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(鲜鱼、冻鱼等)
水果及其制品
新鲜水果及其干品、速冻水果
蔬菜及其制品
新鲜蔬菜、食用菌及其干品、速冻蔬菜
乳及乳制品
生鲜乳、乳制品
冷冻饮品
冰淇淋、冰棒等冷冻饮料
速冻调制食品
包括速冻面米制品、速冻调理制品等
蛋及蛋制品
鲜蛋、冰蛋、蛋制品
豆制品
冻豆腐、豆腐皮等
茶叶
/
方便食品
包括冷链即食食品[1]和冷链食品[2]
 
  注[1] 冷链即食食品:以粮食、豆类、水产品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等为主要原料,采用冷加工或部分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,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、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入口食用的冷链即食食品(包括主食菜肴类、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、其他类)。
 
  [2] 冷链食品:以粮食、畜禽肉、水产品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,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,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,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、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(包括主食菜肴类、其他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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